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全国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
区域开发部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
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体育局:
为切实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 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附件1,以下简称指引)转发你们,请按照指引要求开展2021年工作。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摸排疫情影响,做到应助尽助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做好后疫情时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及时摸排受影响的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对出现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加强支持保障。
二、做好预申请,为受理工作打牢基础
请各州市尽快启动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预申请的对象为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对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致贫的学生,各县区要密切关注,重点摸排,认真做好预申请工作。
2021年,预申请工作不设截止时间,请各县区下载《学生预申请模板》(路径:贷前管理-预申请管理-导入操作-下载模板)交由学校填报,电子版《预申请》仅做“导入”操作,不再进行“按用户汇总提交”操作。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9版)要求,各高中阶段学校应将加盖学校公章的《预申请汇总表》和对应的电子件报送至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预申请,也要按照《预申请汇总表》格式加盖公章后存档。
三、推进合同电子化全覆盖,实现无纸化办贷款
2021年,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力争保持100%电子化,请各州市根据《2021年云南省合同电子化准备工作》(附件2)开展相关工作。省级不再统一采购合同电子化设备,请各州市根据需求摸底情况和以往经验,开设充足的受理点和受理窗口,自行配齐配足办公设备。
四、优化远程续贷服务,提高受理效率
各州市组织县区根据后疫情时代防控工作需要,认真总结去年远程续贷工作经验,做好远程续贷准备工作,优化远程续贷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续贷,进一步便利学生,减少人员聚集。尤其是受理量超过5000人的县区、管理半径大或交通不便利的县区,远程续贷更要推广,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高效,杜绝学生或家长排队等候或聚集等现象,远程续贷受理工作要点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五、合理制定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受理高效有序
各州市坚持底线思维,早动手,早准备,结合贷款需求摸底和预申请情况,全面考虑、全盘规划,认真编制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综合运用大数据统计和视频巡查等手段,建立预警机制,及时提示预约量大、排队较长或人员密集的资助中心通过增设窗口、增派人员和增加预约等措施分流学生和家长,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请宣威市、镇雄县、腾冲市、富源县、昭阳区、会泽县、彝良县、隆阳区、凤庆县、鲁甸县(2020年受理量超过5000人的县市区)于5月31日前将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开行云南分行。
六、推进县级资助中心标准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请各州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 关于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19〕54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考生数量、贫困生比例和管理半径等情况,从法人资格、办公场所、设备配置和人员编制等方面扎实推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打牢资助管理基础。
七、优化服务,启用还款救助线上模式
各州市要组织县区定期摸底学生家庭情况,主动提供还款救助,针对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还款的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协助学生或其家人及时申请还款救助。2021年,助学贷款还款救助采用线上模式,将于6月和12月开展2次,请各州市复审县区救助材料,于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报省中心,还款救助线上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
八、加强宣传,确保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
各州市组织县区对所属各高中学校的毕业班学生和家长,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专门辅导,内容可包括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及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对应的义务与责任、教育部“给高中学生一封信”解读等。对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走村入户、到班到人的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九、多措并举,完善贷后管理机制
各地要制定全年回收计划,坚持早部署、早着手,抓住关键时点,运用多种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和还款催收工作。2020年末,云南省18个县区累计自付本息回收率(含提前还款、不含贴息、)低于94%(附件5),请相关县区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于5月31日前提交《2021年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方案》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开行云南分行,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收率低的原因、改进方法等。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秦天悦 0871-65155013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张露月 0871-63634075
附件: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 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
2.2021年云南省合同电子化准备工作
3.2021年远程续贷受理工作要点和操作方法
4.2021年还款救助线上操作方法
5.云南省2020年累计自付本息回收率统计表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