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后勤保障 > 资助中心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以来教育惠民政策情况
栏目: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9

附件2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以来教育惠民政策情况

2018年2019年2020年
资助对象资助项目名称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发放方式资助项目名称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发放方式资助项目名称资助政策及资助标准发放方式
学前教育1.省政府助学金云南省各级政府共同设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金(幼儿总数的30%),用于资助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对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资助时间从2011年秋季开始,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由乡镇教办、学校打卡发放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2.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供牛奶、鸡蛋等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2元,全年补助200天,每生每年补助840元 提供实物补助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小学生1.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学杂费,补给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标准为每生每年补助90元 发放免费教科书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2.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生每生每年1000元 由乡镇教办、学校打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义务教育“一补”范围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与2018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
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提供牛奶、鸡蛋等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2元,全年补助200天,每生每年补助840元 提供实物补助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4.较少民族学生补助人口在30万以下的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标准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再补助每生每年250元 由乡镇教办、学校打卡发放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初中生1.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学杂费,补给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标准为每生每年补助180元 发放免费教科书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2.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为小每生每年1250元 由乡镇教办、学校打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调整完善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义务教育“一补”范围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与2018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
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提供牛奶、鸡蛋等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2元,全年补助200天,每生每年补助840元 提供实物补助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4.较少民族学生补助人口在30万以下的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标准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上,再补助每生每年250元 由乡镇教办、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普通高中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35%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由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2.普通高中免学费在我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免除学费,由财政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补给学校公用经费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3.生活补助费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生活费补助 由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4.湖北省慈善总会——劲牌阳光班补助2015年9月起,资助我县高中成绩优秀农村家庭贫困学生50人,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补助三年;2016年9月增加补助人数50人,所需资金由“劲牌公司”赞助 由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5.上海杉树基金会——杉树班补助2016年9月,资助我县高中成绩优秀的农村家庭贫困学生50人,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补助三年合计资助9000元 由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6.顺丰公益基金会——莲花助学自2014年起,对我县贫困学子给予资助,资助人数逐年增加,每生每年补助3200元,资助至完成学业 2019名额100人,2020年名额90人由基金会直接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7.东航集团——宏志班补助自2018年9月起,每年资助我县优秀高中学生50人,每生每学年补助6000元,补助三年合计资助18000元 另东航集团还将视情况组织部分优秀教师、学生代表赴北京宏志中学培训交流 由教体局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中职学生1.免学费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生除外),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补学校公用经费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的比例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后的20%确定 由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3.省政府奖学金中等职业学校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中职学校省政府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名额为100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由学校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4.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对漫湾、小湾、大朝山、糯扎渡水电站的库内、库外和失稳区的移民子女在市内就读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实行学费、课本费、住宿费“三免”,学费、住宿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免收,教科书费按教科书定价扎实免收;到市外就读各类中专及技工学校的移民子女在校生,参照市内(中专、技工学校)的扶助标准,实行直补 由县教育局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5.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2019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与2018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与2019年一致
6.职业教育
东西协作行
动计划。
临沧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东部五省(市)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和补助标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享受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及当地学生同等奖(补)政策;2018年开始,“雨露计划”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润雨计划”);就读学校省(市)给予每生每年不低于资助1000元。同时,各县(区)对到就读学校省(市)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补助。由县教育局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中高职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 《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村、乡、学校、县扶贫部门审核,由教育局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大学生1.优秀贫困学子奖金自2014年起,省财政出资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每年9月25日前在双江县教育局办理 此三项不能重复享受(由县教育局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2.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每年9月25日前在双江县教育局办理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3.“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每年9月25日前在双江县教育局办理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4.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 资助标准为省级财政对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此两项资助不得重复,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由双江县第一完全中学负责推荐、县教育局负责审核资助对象并发放资助资金(此项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5.国家助学贷款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双江县户籍学生每年于8月1日—9月25日到双江县教育局办理点办理(贷款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到所就读的学校)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
6.移民子女教育培训扶助对漫湾、小湾、大朝山、糯扎渡水电站的库内、库外和失稳区的移民子女考取大学、中专、技校的在校生每生每学年补助1000元 临沧市外由县教育局打卡发放 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与2018年一致